攜帶以下證件(任選其一)到場均可辦理: 身份證、軍官證、護照、港澳臺回鄉證等原件。
攜帶以下證件,到場即可辦理: 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(或其他主管部門)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和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)、單位對經辦人員的授權委托書、經辦人身份證件等。
1.預約咨詢
2.到店參觀
3.簽訂協議
4.繳納費用
5.設置密鑰
6.存放財物
( 工作日09:00-18:00 )
400-110-2128